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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真实的车贷江湖:车辆质押(押车)业务流程及操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6-10-29 18:25:14     阅读次数:    

很多对车贷感兴趣的人都希望了解一下民间金融领域(包括小贷公司、典当行、民间个人、网贷平台等)是如何操作车贷业务的,希望了解更多的细节。本文将以车贷业务流程为主线,以专业从事车贷业务的民间借贷机构(以下简称“借贷机构”)为视角,对民间金融领域如何操作车贷业务进行讲述和分析。


一、车贷业务概述


车贷可分为一手购车按揭贷款和二手车抵质押贷款两大类,本文主要讨论民间金融领域的二手车抵质押贷款。在众多的产品中,二手车抵质押贷款凭借其周期短、审批快、方便灵活的特点,备受金融机构、小贷公司、网贷平台、典当行等借贷机构的青睐。在实践中,二手车抵质押贷款主要有车辆质押和车辆抵押两种业务类型。


车辆抵押在民间一般也称为“活押”,在这种模式下,借贷机构押证不押车,借款人只需要到车辆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后,车辆还在借款人手里,不影响借款人对车辆的适用,车辆抵押可以更大的发挥车辆的使用价值。无论是车辆质押还是车辆抵押,作为债权人要想实现债权,车辆一定要交换出去或者说一定要变现。就车辆抵押而言,由于车辆还在借款人手里,相对质押来说,笔者认为抵押风险更大一些,信贷机构除了要去车辆登记机构(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之外,还需要将车辆行驶证、登记证等手续押在手里,很多机构除了押手续,还会在车上安装GPS。目前GPS对车辆追踪技术已经十分成熟,且通常进行抵押的车辆均为本地车辆,控车相对容易由于车还在借款人手里。目前笔者服务的客户在车辆抵押业务这一块只做个人名下车辆,并且车必须是全款车、手续一定要齐全。


车辆质押又被称作”死押“,这种模式下既押证又押车,借款人需要将车辆交付给出借人,由出借人进行保管,做车辆质押的民间借贷机构一般都有专门存放汽车的停车场,车场会有监控,并且安排人24小时看管,为了防止车辆出故障,还需要定期给车辆打火热车并开上两圈。

二、关于车辆抵押和车辆质押的法律规定


(一)车辆抵押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将抵押定义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根据物权法第188条的规定,车辆作为交通运输工具车辆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车辆抵押实行登记对抗主义,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了车辆抵押合同,抵押权就设立和生效,只不过如果不去车辆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按照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凭证。据笔者了解,各地车管所要求大同小异,以北京为例,在北京车管所办理车辆抵押登记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北京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提交的资料: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副本原件。

(以上供参考,具体以车管所实际要求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全国绝大部分地区的车管所都不给自然人债权人办理车辆抵押登记,能够给自然人债权人办理车辆抵押登记的只是少数地区,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只是签订了车辆抵押合同无法办理抵押登记,从法律上来说,抵押权虽然设立和生效,但是抵押权是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的。


(二)车辆质押


《物权法》第二百零八条将质押的定义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通过上述规定,在质押关系中,质权合同自双方签订时生效,但质权是从质押财产交付时设立。因此,在车辆质押业务中,债权人实际占有车辆是车辆质押的关键。另外,车辆质押需要不需要办理登记呢?从目前现状来看,不存在质押登记一说,就车辆质押而言,当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车辆质押合同后,当借款人将车辆交付债权人后质权就设立和生效并且债权人取得相应质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车辆优先受偿。


目前部分车管所(不是所有车管所)只是针对典当行开设了质押备案,质押备案并未对其他债权人开放。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办理机动车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共同申请,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注意这里是质押备案,不是质押登记)


就质押备案的法律效力而言,车辆只要交付,质押权就设立和生效了,备不备案不影响质权的设立,但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无法办理转移登记。


三、民间金融企业从事车贷业务的基本风控思路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抵押权和质押权实现的基本途径都是折价、拍卖、变卖三种途径,这三种途径最终的结果就是抵押物和质押物一定要变现,一定要交换出去,抵押权和质押权实现的实质是以抵押物或质押物的交换价值去偿还相应债权,债权人看重的是抵押物或质押物的交换价值。


要想将抵押物或质押物交换出去,可以通过司法手段和非司法手段两大类手段。民间金融企业从事车贷业务的基本风控原则就是:通过制度设计,以不通过司法手段,而是通过控制抵质押物并自行变现为基本准则,这是民间金融企业车贷业务风控的核心。


从事民间金融的机构相对于银行等机构在做车贷业务时,车辆变现方式更灵活,很少有民间金融机构会通过司法程序将车辆变现,主要是司法程序耗时太长,会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并且还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就车辆而言,由于车辆贬值很厉害,如果处理时间过长,即便最终把车辆处理了,能否覆盖全部本息也是一个大问题,不要忘了,处理期间还有逾期利息。


实践中,有些从事民间借贷的机构和个人在做车贷业务时,为了更好的将车辆变现,除将行驶本、登记证书(大本)等手续扣在手上外,还会让借款人签订空白的买卖合同、委托出售的授权等文件,目的就是当借款人逾期后可以自行处理车辆顺利变现。除上述手续外,想做好车贷业务,借贷机构还需要有几家合作紧密的二手车商,这些二手车商可以在车辆检验评估、及时处置变现上给我们提供帮助。


四、车贷业务的基本类型


实践中,车贷业务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全款车抵押业务


这类业务一般为个人名下全款所购车辆,车辆在使用期内,申请人一般要求年龄在20至60岁周岁,当地车牌,车主一般要求是本地人。(注:不是说公司名下车、外地车牌、外地人就一定不能做,只是从风险控制的角度,外地车控车比较困难,建议在操作上尽量不做这些车)。


(二)全款质押车


对于全款质押车,相对抵押风险会小一些,多数借贷机构并未限制车主是个人还是公司,外地车一般也可以做(全国车牌),但车必须是全款购买,车辆必须是非营运车辆。


(三)按揭贷款车质押贷款


有些公司也操作此类业务,在此类业务中,车辆属于按揭贷款买的车,车辆已经抵押给银行(实践中一抵的抵押权人如果不是银行,而是小贷公司或个人等债权人,由于风险相对更大一些,建议不做)。在做这类业务时需要跟银行有一定的关系并得到银行的配合,当借款人未及时还款时,我们直接帮借款人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并在银行配合下将车辆解押并自行变现。这类操作模式由于操作难度相对大一些,在民间并不是很普遍。


(四)全款车过户业务


此类操作模式部分公司也在采用,当借款人来向我们借钱时,我们先要求借款人将车辆过户给债权人或债权人指定的第三人,等借款人偿还借款后我们再将车辆过户给借款人。实践中,在这类操作模式中,一般是不押车的。这种模式操作的车肯定是全款车,一般不限制车主是个人还是公司,外地车也可以做(全国车牌),但车必须是全款购买,车辆必须是非营运车辆。


五、车贷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


车贷业务作为信贷业务的一种,其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征信体系不健全带来的风险


由于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直接导致信贷机构很难对借款人的收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状况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加大了借贷机构判断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和偿还意愿的难度。


(二)操作风险


很多借贷机构缺乏规范合理的风控体系,为了完成业绩,有些业务人员常常会选择违规操作,放宽贷款条件、简化贷款程序甚至忽略对借款人真实情况的调查,风控流程的缺失或执行不到位是产生操作风险的根源。


(三)客户欺诈带来的风险


客户欺诈的类型多种多样,主要包括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陈述借款用途、借款原因等,除此之外,像身份虚假、租赁车、套牌车、事故车、查封车也时有发生。


(四)贷前评估流于形式的风险


虽然车贷业务的核心是控制车辆并通过非司法途径顺利变现,但也不能矫枉过正。很多借贷机构将车贷风控的核心定位在车辆的评估、控制和监管上,对于借款人的贷前评估流于形式,更像是例行公事,这无疑隐藏了极大的风险。尤其是车辆抵押业务,由于车辆还在借款人手里,借贷机构更应该将重心放在对借款人信用的评估上,一旦借款人逾期,即便有GPS借贷机构也不见得一定能找到车。


(五)车辆贬值风险


车辆属于贬值比较快的动产,如果车辆贬值的幅度较大,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就会下降,因此二手车抵质押贷款业务必然是短期借款,一般在1—6个月。另外,借款人逾期后,也需要信贷机构尽快将车辆变现,否则随着时间的延续,车辆价值有可能无法完全覆盖我们的本息。


(六)借款人过渡负债风险


这种情况在实践中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实践中出现的借款人把车辆二次抵押给不正规的公司,甚至当黑车倒卖的情况发生,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想实现债权将变得很困难。


(七)贷后管理风险


很多机构贷后跟踪管理不到位,对贷款不能按规定进行贷后检查,未能及时发现风险,借贷机构需要有规范的贷后管理体系,对于借款人出现的一些预警信号比如手机关机、逾期支付利息、车辆行驶轨迹异常、存在其他负债等情况要及时发现和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


车辆质押(押车)业务的操作要点。


车辆质押业务在业内又被称作”死押“,这种模式下既押证又押车,借款人需要将车辆交付给出借人,由出借人进行保管,做车辆质押的民间借贷机构会有专门存放汽车的停车场,车场会有监控,并且安排人24小时看管。关于车辆质押业务,本文以个人全款车质押业务为例,来介绍一下操作要点:


一、客户申请和受理


客户经理负责接待客户,将客户车辆引导到离公司较近的临时停放点,客户停妥车辆后,将客户接入公司业务洽谈室,落座后倒上茶水开始洽谈;客户经理通过沟通洽谈了解客户的贷款需求、贷款用途、还款来源以及机动车基本情况,初步审核客户提供的个人证件照,以及汽车相关手续,双方初步达成车辆质押融资借款意向;


客户经理必须向客户介绍本公司的业务流程,并提醒客户车辆以及车辆相关手续必须交付到我公司保管、客户需要配合拍照存档、身份证或户口本留存等必要条件,如果客户有疑问,需要做好相应的沟通解释工作;


客户经理通过和客户沟通了解客户的相关信息,对于满足基本条件(见后面所附《个人全款车质押业务准入条件》)的客户,指导客户填写《二手车质押借款申请表》并由客户签字确认,并将公司制式《二手车质押借款申请材料清单》交由客户,告知其同相关人员在5日内一起提交申请材料,若客户已准备就绪,可直接进行下一步工作;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应委婉地拒绝客户的申请。


附1:全款车质押业务准入条件


1、年龄18周岁到60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信用状况良好,有固定职业或企业经营正常,有可预见的还款来源;

3、有明确的借款用途,借款用途合理、合法;

4、借款人是车辆的所有权人;

5、车辆在5年以内,车型可以是轿车或商务车;

6、登记证、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单、备用钥匙等齐全;

7、购车3个月以上(购车3个月以内慎入)。


注:由于押车相对于不押车风险要小一些,准入条件一般不限制户籍及是否是本地车牌,外地人,外地车牌的业务一般也可以做,但注意要了解当地车管所办理转移登记的要求。另外,以上准入条件供参考,由于借贷机构的风险偏好、各地情况不同,从事车贷业务的借贷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在上述基础上进行调整。


附2:禁止进件(不予受理)的情形


1、年龄在18周岁(不含)以下,或在60周岁(不含)以上;

2、无具体贷款用途或贷款用途不符合公司贷款规定;

3、不能按照公司要求如实完整提供相应材料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如虚假的营业执照、租赁合同、购销合同、产权证明、银行账户流水、担保人收入证明等;

5、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6、车辆属于发生过重大事故车辆;

7、有犯罪记录、劳改、劳教、刑满释放人员等;

8、车辆改装、二手车修理及车贷行业从业人员;

9、其他情形。


注:以上情形供参考,由于借贷机构的风险偏好、各地情况不同,从事车贷业务的借贷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在上述基础上进行调整。


附3:借款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1、《二手车质押借款申请表》(按照公司要求填写,字迹清晰规范可辨);

2、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3、车辆登记证(原件);

4、车辆行驶证(年检期内,原件);

5、保险单(原件);

6、车辆照片;

7、借款人银行卡照片及账号;

8、近期个人银行征信;

9、违章清零;

10、购车发票及完税证明(原件)。


注:以上资料清单供参考,由于借贷机构的风险偏好、各地情况不同,从事车贷业务的借贷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在上述基础上进行调整。


二、车辆评估


(一)提档验车


带齐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证、车主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等到车管所提档验车,核实车牌号、品牌、颜色、型号、VIN码、档案编号、发动机号、上牌时间,检查车辆是否拼装车、套牌车,是否有刑事记录和被查封;查询车辆违章信息,计算未处理的罚款金额和未扣的分数,如果有要求借款人当场解决。


(二)车辆评估


通过对客户提供的车辆权属资料的审核,以及到相关部门查询的结果,确定车辆不存在权属争议及其他问题,汽车评估师进入验车环节。在验车的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以下要点:


1、外观:车外体有无脱漆、擦碰痕迹,车门、车顶、是否饱满平整,车窗、挡风玻璃有无破裂是否原装,车轮是否原装、后备箱配件是否齐全,车内饰的整洁和配置档次。


2、内部构置:车架号、发动机号是否和登记证书一致,车主梁钢架有无损伤变形,水箱是否松动、变形,发动机工作是否正常无杂音,尾气排放是否正常等。


3、性能检测:通过试驾检测该车的方向、待速、排挡、制动、电路、油路等。


汽车评估师根据验车结果,对车辆进行专业的评估,在考虑在借款期内车辆的贬值问题,逾期后的处置问题之后,结合二手车市场行情,对车辆给出的一个较为适中估值。年限折旧法为比较常用的车辆估值方法。


注:很多民间从事车贷业务的机构本身欠缺有经验的汽车评估师或者为了考虑成本并未设置这一岗位,这类机构目前比较普遍的做法是与二手车商合作,合作二手车商可以对车辆进行评估和报价,建议借贷机构可以与5家左右的二手车商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对于业务车辆,以出价最低二手车商所给报价作为评估基准价。借款人到期未及时偿还借款,可通知合作的二手车商通按照当初评估价收车(这时当然是找价格高的了)。为了能够顺利过户,需要提前让借款人签署相应文件,如果因各种因素导致无法到车管所办理过户实践中也有直接按照转债权方式完成转让。


关于和二手车商合作的问题,笔者认为这是做车贷业务必须具备的人脉圈子,目前笔者服务的客户与合作二手车商签订了长期的合作协议,约定好车辆价值由二手车商对车辆进行评估,并出具《车辆价值评估表》、《车辆保价回收协议》,协助对违章、查封、套牌、泡水等进行确认。


对于有些业务,如果借贷机构认为有必要,根据业务具体情况需要,借贷机构可以参照传统信贷业务流程对借款人进行实地调查,可重点对其基本情况、借款用途、住房及资产、家庭及人际关系、社会声誉、负债、征信及银行流水、还款来源、担保、其他信息等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到底调查到什么程度,由借贷机构根据业务情况自行确定)。


三、确定贷款金额及还款方式(略)


四、风控审查


根据验车结果及借款人情况,如果符合公司条件,报风控岗审查,风控岗应对资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审查要点如下:


1、审查申请人的有关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合规,如:申请表中关键要素是否填写完整,借款人及相关人员是否签字等;

2、审查申请人主体是否符合公司准入条件,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

3、审查贷款用途是否具体、明确,是否合法、合规、合理;

4、审查申请人的主要收入来源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主要经营风险等;

5、审查客户经理是否按规定履行了相应调查职责,调查意见是否客观、详实;

6、贷款金额及还款方式是否设置合理。


五、合同签订及办理车辆移交手续


与客户签订《告客户书》、《借款合同》、《车辆质押合同》、《个人借款咨询中介服务协议》、《旧机动车交易合同》、《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变卖车辆授权委托书》、《二手车交易确认承诺书》 等文件。


注意事项: 《旧机动车交易合同协议条款》中的日期留白或者填写为借款到期日后一天;《借款合同》、《旧机动车交易合同协议条款》、《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等注意一定是车管所的标准版本;《旧机动车交易合同协议条款》中的买方与债权人不要是同一人,设定为可信赖的第三人(可以是熟悉的二手车商);《个人借款咨询中介服务协议》是借款人与借贷中介机构签订(如果有),用来收取服务费。提前让客户把《旧机动车交易合同协议条款》和《变卖车辆授权委托书》、《二手车交易确认承诺书》预先签出来( 为了更好的控制风险,应根据所在地车管所办理车辆转移登记的要求尽量收集齐相应资料原件,以便借款人逾期后进行处理, 总的原则就是拿着这些手续我们可以在借款人逾期后直接将车辆过户)。


在办理车辆移交手续时,我方工作人员在与客户交接时需要当面查验车辆情况,填写车辆状况明细表,对车辆存在缺陷及瑕疵部分应仔细查验,由车主确认签字,从而避免到期赎车时由此产生纠纷。对于质押车辆借贷机构要有专门的停放场所,车场安装监控,并且安排人24小时看管,为了防止车辆出故障,还需要定期给车辆打火热车。一定要向借款人收齐所有钥匙(两把),注意是全部钥匙,并加装借贷机构自有安全锁,用专用仪器检测车辆全身是否被安装GPS定位(可装GPS屏蔽器),防止客户偷走车辆。


关于质押备案问题,就笔者了解的情况,目前车辆管理部门并未给自然人开发质押备案窗口,在部分地区典当行可以做质押备案。


作为从事车贷业务的借贷机构一定要了解从业区域当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业务的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并对常用文本和表格提前进行搜集和整理。


作为借贷机构,应重点向当地车管部门了解如下信息:


1、业务地车管部门地址、办理业务时间;

2、办理抵押登记和撤销抵押登记的基本流程及所需资料;

3、车辆能否抵押给自然人债权人?

4、车辆能否登记给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

5、办理抵押登记时是否需要抵押权人、抵押人本人出面?

6、抵押权人为个人时抵押权人是否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抵押权人为公司时,具体的受托人(经办人)办理业务时是否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搜集车管部门常用合同范本及表格;

9、了解车辆转移登记(过户)流程及所需资料。

10、了解车辆进行转移登记是否需要客户本人出面?

11、了解撤销抵押登记是是否要客户出面?

12、了解我们持有客户身份证是否可以办理撤销抵押登记?

13、如果车辆所有人为公司办理手续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抵押和过户)?


注:各地车辆管理部门对于办理车辆抵押及解除车辆抵押可能会有一定差异,本文介绍一下北京车管所办理办理车辆抵押/解除抵押登记的基本要求:


附4:北京车管所申请转移登记提交的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点击查询);


2、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行驶证、号牌;


6、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来历证明;


7、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8、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9、使(领)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给非使(领)馆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10、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11、小、微载客机动车在本市转移或转入本市的,还需提交本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12、属于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本市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13、机动车转入本市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档案


五、贷款发放和贷后管理


公司风控部门负责检查确认资料的完整性,有无错误;财务部门复查核对资料是否无误,财务部门根据贷款金额、利率、咨询服务费、贷款期限、放款帐号没等没有问题后做记账放款。实践中,借贷公司一般不会给借款人留下任何纸质合同及文件,以免如后麻烦。


在贷后管理过程中,主管客户经理一般在到期前提前3天提醒客户还款,如果客户出现逾期会采取打电话、发函、发律师函、上门催收等方式督促客户还款,如果客户在逾期后15天内未及时还款,借贷公司就需要根据之前已经准备好的材料和手续自行将车辆变卖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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